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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0年3月29日  北京房产律师

 张涛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 ,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不正当经营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捆绑搭售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为您一一介绍。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建房[2016]2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经营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大意义,通过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对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要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和广告,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积极履行企业社会,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在此基础上,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书面警示;


  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0日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得先申请临时资质,一年以后可以申请四级资质,再达到要求就是三级,二级,一级资质。那么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建筑单位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建筑企业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建设施工单位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建设单位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标准


  1、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建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建筑施工企业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建筑企业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建设施工单位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建设单位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1、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建筑企业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建筑单位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建筑施工单位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建设单位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资质:


  1、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建筑单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建筑企业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建筑施工单位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建设单位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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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北京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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