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现如今,房价的压力仍然让很多年轻人感到不堪重负。公积金贷款就给需要买房的人更多的选择与机会。公积金贷款给想要买房的年轻人一代减轻了很大的负担。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贷款的个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了解有关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有利于在买房时有更大便利。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就像我们国家会为了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建立福利院,会为了那些没有孩子的孤寡老人建立养老院一样。我们会为了一些平困的地方见里一些保障性住房,为那些贫困地区的人建立一些保障性住房。那么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及其相关问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居住证向就业单位领取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就业单位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或就业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信函所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所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属各区政府统筹建设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2、属市本级统筹建设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区有关部门在完成复审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资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
1、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其姓名、工作单位、居住地址、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
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
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并在有效期内;
低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6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及其相关问题,保障性住房申请是每一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因为每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