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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所需材料 担保余额和借款额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2023年2月6日  北京房产律师

  张涛律师北京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房地产抵押所需材料

  核心内容: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由的为您介绍房地产抵押所需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1-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及户籍证明资料:

  身份证明文件可以是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需提供并复印全部页;

  如果是集体户口,户主页可以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如不是北京户口,须提供《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资料: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离异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定离婚的判决书;

  无配偶者,须签署我行标准文本的《婚姻状况声明》。

  4、申请人的最高学历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须提供。

  5、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收入证明须使用我行标准文本,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6、个人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材料,如: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的银行存单或活期存款交易流水单、与工资相匹配的工资存折、国债、基金及股票账户对账单、保险单、汽车行驶证及发票、房产证及发票、公积金账户对账单等;

  其他收入来源情况说明及其证明资料;

  由国家颁发或承认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

  对于一般公司中高层领导,尽量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自雇人士申请贷款时应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司章程、经审计的验资报告;

  ②公司主要结算账户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储蓄存折流水;

  ③对于特殊行业的公司,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担保余额和借款额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摘要: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弄不清楚担保余额和借款额有什么区别,因此会造成自己财物上有一些损失。下面大家就和一起来了解一下担保额和借款额的区别,下面请看下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

  一、担保余额的概念:

  担保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扣除已解除担保的金额以外的余额。换句话说,担保余额就是担保人或担保公司的在保余额。例如,某担保人在2016年3月到11月在保金额为10万,已解除担保的金额为2万,那么11月份的担保余额就是8万。

  二、借款额的概念:

  借款额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金额。

  三、担保余额和借款额的区别:

  担保余额和借款额的区别从概念上就可以看得出来,担保余额是担保人向债权人作出的担保,然后扣除了已解除担保的金额,剩余的担保范围。

  借款额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金额。这两个概念的主体就不一样,担保余额是担保人是主体,借款额是债务人是主体。

  四、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五、担保的范围:

  1、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来源: 北京房产律师  Tags: 房地产抵押所需材料,担保余额和借款额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张涛——北京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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