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北京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二、房屋产权年限怎么算
1、商品房产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购房者可以登录中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然后输入开发商所属公司进行查询。一般情况下,该楼盘已经开始对外出售的话,该楼盘的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会在中国国土资源部公示,就算开发商是暂时取得土地证,购房者也需要了解该楼盘的土地情况。
2、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中国国土资源部公示的土地性质,是以出让还是划拨的形式出现的,如果是以出让的形式出现的,该楼盘一般是大产权房,如果是以划拨的形式出现的,该楼盘很可能是小产权房。
3、如果商品房是新房的话,那么购房者就比较容易计算商品房产权年限,可以根据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来计算。比如开发商是在2000年拿到的土地使用权,购房者是在2003年购买的商品房,那么商品房产权年限就是2000年+70年-2003年=67年。
三、最新房屋产权年限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主要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就是房主对该房屋的财产占有和使用,及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1、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主要是指该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损毁就能一直享有。
2、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在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用的,个人业主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这个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产权。
3、房屋产权年限的规定
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购房人取得了不动产产权证,就享有了房屋的完整所有权,这个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是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为40年。
4、40年、50年、70年产权的区别
产权为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产权为40年或者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
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70年,那是不是意味着70年到期之后,国家就会收回房屋呢到底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应该怎么办对此,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
在买房后,我们会得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房产证表示我们的对房屋的永久所用权,只要居住的建筑物在,那么我们对该房屋就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证只是表明我们房屋下面的土地拥有使用权,这种使用权通常只有70年,如果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1.国家要收回土地:如果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房屋业主可以向国家申请一定的补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便会由国家无偿地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国家无需收回土地:如果国家不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①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②交纳土地出让金。该出让金的价格通常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法律对房屋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不同类型的土地上面修建房屋的,此时对应的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不过这并非是指房屋的产权,毕竟购买了房屋之后,那么所有人就是享有永久产权的,而这里的使用年限是指对房屋下面土地的使用年限,毕竟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在房屋产权70年到期之后,需要续交土地出让金才行。